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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部稽查校園食品 78所不合格

     20061010 記者曾美惠

    摘自 立報

    教育部宣示三高食品退出校園,但今年915各地方政府配合抽查,結果207所國中、小學中,有78所學校違規,違規率達37%,高中抽15所學校,有3校違反規定,這些學校將被糾正或申誡。

    今年8月,教育部公佈校園食品考核要點,除希望縣市政府負起督導各校責任外,同時分三級設立管理與督導單位。第一級由學校自我管理,每2周填1次校園販售食品自主管理檢核表,檢視學校是否符合教育部規範,其次由縣市教育局成立督察小組,由督學每學年抽檢至少10%的學校。

    第三級由教育部邀集消保會、衛生署、全教會及全國家長團體代表,組成專案小組,不定期對各縣市教育局及其轄下學校的校園食品進行查核。

    即便如此,還是有學校違規,販賣不合格的商品。教育部要求各縣市政府及教育部中部辦公室針對國中小學及高中職進行抽查,全國207所國中、小學中,有78所學校違規,違規件數達157件,違規率達37%,顯示不少學校並未認真為學生的安全把關。

    違規事項多數是販賣不合格的飲料等,其中,教育部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也派員赴台北縣及桃園縣抽查10校,發現6校違規,共查到53件違規食品,其中飲品最多,有42件,點心11件。飲品部分的違規狀況多數是販賣不屬於純果汁(或蔬菜汁)的果汁飲料,共有29件,另有販賣調味乳品10件及運動飲料3件。

    教育部體育司表示,依規定,學校於學年度內被查獲第1次違反規定,由地方政府宜視情節給予相關人員糾正或申誡;若第2次違反規定,地方政府將予以申誡或記過。另外,地方政府也必須視違規情節,將此項目列入學校校長年度考績及校長遴選的參考。

    教育部指出,學校若需合格校園食品參考名單,可至教育部補助董氏基金會建置之「校園食品專區」網頁(網址:http://www.jtf.org.tw/nutrition/)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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