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賣食品 37 %國中小違規
2006-10-10 01:59/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摘自 聯合新聞網
教育部曾下令高鹽、高糖及高油脂食品不得在學校販售,最近20個地方政府抽查207所國中小,發現違規比率37%,教育部除要求校方改善,也要求地方政府列案複查。
此外,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抽查國立及台灣省私立高中15所,也發現違規比率為20%。
教育部日前也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派員到台北縣及桃園縣抽查10所國中小,發現6校違規,查到53件違規食品,其中飲品有42件,點心有11件。
教育部發現,飲品方面違規情形以販售不屬於純果汁或純蔬菜汁的果汁飲料為主,共有29件,另有販售調味乳品10件,以及運動飲料3件,這些都不可以在國中小校園販售。
教育部體育司指出,學校於學年度內被查獲第一次違規者,地方政府應視情節給予相關人員糾正或申戒,第二次違反規定者,就要申戒或記過,地方政府並應視違規情節,將結果列入學校校長年度考績及校長遴選參考。
教育部強調,養成學生健康飲食習慣很重要,呼籲學校要確實把關,相關人員如需要合格校園食品參考名單,可上網查詢,網址為http://www.jtf.org.tw/nutri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