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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是一個小小企業家,我學法律的.. 我會用我有生...
發表人 內容
一個吸煙的律師-銓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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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是一個小小企業家,我學法律的..

我會用我有生之前成立一個"抽煙健康快樂基金會"

(抽煙是可以健康快樂的,菸也是一種食品,所以他歸類在衛生局管轄,菸當然有不好之處,但就像牛肉,豬肉,鴨肉,羊肉.甚至水.所有食品都有其害處和優點,例如:鴨肉很補,但吃多反而會累積毒素是一樣的,所有的食品都一樣,適量即可,量多害人,抽煙也是種行為,就像您去陽明山賞花泡湯,
有人讚不絕口,有人吃發誓下回不在去,而"抽煙'這樣的行為,同樣有人得到快樂,有人不喜愛~如此而已)

來對抗你們這個剝奪人權的董事基金會....

我有抽煙

但我從不在路上抽

我寫作,談生意.....都是座在餐廳中進行抽煙的快樂行為..

我很享受和朋友座在餐廳中享受吞雲土霧的樂趣和時間

但現在這樣的基本人權被你們剝奪了...

抽煙也是一種人權,因為抽煙不是違法,菸更不是毒品....

現在的我~只好被迫站在路邊抽

但路人的眼神非常的鄙視

我非常痛恨這種感受.......

因為我並不是在作危法的事.......


其實

我倒贊成所有公共場所禁煙~
別讓非吸煙者聞到煙味~這也是一種尊重

但應該也讓我們有個空間~餐廳(室內的)~座下來好好享受吞雲
吐霧的快樂~

我原本都只去能抽煙的餐廳

現在一間都沒了

我們的權利呢?

應該讓一間餐廳有權接待吸煙客或非吸煙客吧~~


抽煙若是屬於"違法"

那就請連煙廠都關了吧~煙也禁賣吧

但在法律上抽煙並不是個違法的認定..

不過在相關單位的宣染和"誤導"下~~~
抽煙變成全民公敵

我連在室外抽~都像個小偷

"我也不想好嗎"~~我絕對是想座在室內的位子上好好的享受的~我又不是在吸毒

PUB夜店九點鐘後可抽~但我又不跑PUB和夜店.....

我的權利呢?

現在大家在路邊抽~煙被迫丟的滿路都是~~雅觀嗎?我也不想阿~但煙灰缸呢~~?不能提供阿..那生產煙灰缸的廠商是不是該出`抗議一下

我來報幾個料.....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我朋友在"X生局"任職高官....不能講太多~點到為止......

他說:煙盒上的那些恐怖圖片~大部份都不是抽煙造成的~是其他疾病的照片~但只是為了效果~~


當時煙害防治法會通過.我要告訴大家,就是因為有董事基金會的發聲,如果當時有反對的團體或聲音, 那這個法就不會過關,
但可惜的是..在社會上並沒有這樣的團體成立.所以這條法案根本就是在抹殺人權下進行的,.沒關係..我會成立的.

請大家支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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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心裡的話
自從煙害煙害防治法實施後,我很多朋友的咖啡店生意變差了........
我認為一家店有權利接待吸煙客及非吸煙客.....政府不該干設每家店的經營模式~~政府一手發煙牌給店家,
卻不讓購買的消費者在店內抽煙?

自由合法的經營模式才能促進消費....否則這些原本能抽煙的店,如何生存,不是每家店都有室外空間可擴建的........


如果今天中華民國將菸品列為毒品,今天我就不會想成立"抽煙健康快樂基金會"....



煙害防治法中共35條,但配套方案卻非常的缺乏..這樣的法令怎麼讓抽煙者滿意?

我們的人權呢??

煙漲價我沒有意見....畢竟以量制價,但相對的該給抽煙人口更多的合法抽煙空間....



我反而贊成,兩種方案:

A.學日本和德國,這兩個頂尖的先進國家,我每年要拜訪客戶多次......
日本,抽煙人口比例高,但相對有更多抽煙的環境,甚至全店都不禁煙,也就是~如果您喜歡這的食物,
那請不吸煙者至此用餐請忍耐一下,相反的有也不少全店禁煙的店家,也就是~如果您喜歡這的食物,
那請吸煙者至此用餐請忍耐一下煙癮...非常好~也合理的配套作法.

台灣=應該讓店家有更多自主權,也就是有權力開放全店禁煙,或是全店開放抽煙,或是店內有區分吸煙或非吸煙區.

B.學習德國,處處可抽煙...沒有一處禁煙,連地下鐵,機場,麥當勞,所有餐館,我所到之處~~沒有一處禁煙...
但相對煙品非常的貴,在德國我買一包,臺灣可買一條.....但貴的值得~因為相對享受的權利就高....



思考處:
1.德國和日本~吸煙人口之多,舉世皆知,但卻是世界強國+人口最長壽的民族.......
吸煙其實是有益身體建康的..但就和水一樣,也是要適量....德國研究報告指出吸煙會提升快樂的指數,讓心情變好,思緒變的更集中,
同時抑制過多的養份吸收達到瘦身的目地....

2.法國和美國實施禁煙以來....一年內銷量同樣未減...值得我們醒思....


3.我倒是非常贊成~公共場所不論室內外皆不可吸煙....因為不想因為我在路邊吸煙去影響到路人和孩童.....我不認為吸煙不建康,但我認為不吸煙
的人和孩童聞到味道會不舒服,就像我吸煙,但我去大陸出差,見到在電梯抽煙的大陸人非常不以為然,所以我抽煙,但不代表我也可忍受煙味,
在公共場合是不該吸煙的....所以我贊成讓吸煙者座到餐廳的吸煙區來合法的享受吸煙的樂趣和權利....但配套措施呢??

現在這麼不景氣,店家非常少會提供"負壓環境的吸煙室",而且法令中規定在吸煙室中不得看報,雜誌及飲食,那和作牢有何不同?
我贊成讓吸煙者座到餐廳的吸煙區來合法的享受吸煙的樂趣和權利,是指回到自己的座位看雜誌,吃飯,飲品和吸煙.....

4.目前懂法的店家非常少,只知道"禁煙",而不知真正法令的細項是如何規定的..
我遇過非常多趣事.....

Q1:85度C不讓我抽煙(店外騎樓的咖啡座位),他說三人以上公共場所不得抽煙....讓我笑的肚子好痛....
A:正解:三人以上是指私人"室內工共場所"..不是室外,騎樓和戶外是不受煙害法管制的.

Q2:我去星巴克的戶外咖啡座吸煙...店員不讓我抽,他說公共場所不能抽煙...會讓他被罰6萬...
A正解:第四章15條/第11節:
十一、旅館、商場、餐飲店或其他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但於該場所內
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半戶外開放空間之餐飲場
所、雪茄館、下午九時以後開始營業且十八歲以上始能進入之酒吧
、視聽歌唱場所,不在此限。
所以我告訴店員,戶外開放或半開放場所是不受限制的......而且也不是罰6萬...以24條來看是處新臺幣
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當然他是不會被罰的.....

Q3.某天我去三媽臭臭鍋.....他是開放空間.而且原本是可抽煙的店...但這次店員說..."先生現在規定不能吸煙"
A:正解某天我去羊肉爐.....他是開放空間...所以可以抽..反之...三媽臭臭鍋也是開放空間,沒有大門...開口比深度大,是可以抽的....

Q:我去怡客的戶外咖啡座吸煙...店員不讓我抽,他說公共場所不能抽煙...會讓他被罰8萬??!!!
真的非常可愛...怎麼又出了個8萬?

A.正解如上第四章15條/第11節,我在附加,只要該店家警告過您,而且也貼出"室內"公告禁煙貼紙,那麼店家是不會被罰的.....
而針對個人來說~
您要在室內或室外抽,也都是ok的,因為必須要有以下的全整程序~您才會受罰....
煙害防治法中35條~沒有一條是警察或任何公職人員可看您的身份證…

警察只保護衛生稽查員的人身安全如此而已...

警察或所謂的村長/里長,在請你出示證件時,你可以問他依據什麼法條,並且你一定要他們出示稽查證才行!!

PS:稽查證上要註明"菸害防制稽查"...也就是該區的稽查員才行,而全國每個區域,只有一個稽查員,並於5:00下班.

要罰您,也必須有"檢舉人"拿著你抽煙的照片才能成立.....

換句話說必須有,照片+該區稽查員+員警三者才能成立............

這比抓汽車超速還難~



我有非常多朋友和主管在衛生局和行政院....他們在煙害防治法實施時非常害怕,因為擔心稽查員的稽查是否能順利..

但沒想到~出奇的順利....原因就在..人民都不懂法,隱君子不懂法..所以都乖乖拿出身份證供他們登記並罰款...

你不給身份證是您的權利,最後....稽察人員和員警~只能說聲"盡量抽少一點拉"(但切記別在稽察人員面前點煙)


現在懂我在說什麼了嗎....?



實例:
衛生局一面...在禁煙,一面卻在放縱未成年吸煙..這一點我看不過去.......
您知道忠孝東路加州健身房後面的茶街到今天.都還是可以自由吞雲土霧的嗎?

不論是茶霸,茶畝,茶X....

而且都是未成年,穿著制服在店內抽煙.....只有晚上6點前是正常的...晚上6點後的世界您知道嗎???

衛生局您看到了嗎?

如果害怕茶街的黑道的惡勢力......不敢查...那何不開放所有泡沫紅茶也能吸煙呢?

您們該區的稽查員去到那邊,只和店家哈拉幾句就閃了..罰則呢?


在來談談同一街的14樓麥歡樂my FUN休閒中心和撞球間,您知道晚上6點後~也是變成了室內吸煙區..您知道嗎??

還有同一條街的漫畫王...在6點過後~~包廂中也是可以吸煙~~店員說"可以抽".....

要不要我提供照片呢?

怎麼感覺像一國兩制,那其他遵守規定的店家~權利何在??

沒關係~你們不抓,其實我也快樂..因為我終於找到~室內可以抽煙的地方了...而且能看報,飲食..good job.


關於合法的吸煙場所:

在我的不斷對我公司這邊的餐廳宣導下~已經有10幾間餐廳可以抽煙了~~而且有煙灰缸了

我非常同意..依法令來作事~不能抽的地方我不抽~~
但如果能抽的地方~店家請不用那麼害怕
因為你們不懂法律~甚至誤解了法律
那我們的權益反而受到傷害了....
我想正大光明的在店裡抽煙~而不是在路上防礙到他人的自由和市容~好嗎?

我朋友的咖啡店~因為禁煙而業積掉了6成~都快倒了.......這樣怎麼促進消費......

我完全了解不抽煙人的心情~但也請將心比心~給我們一個空間~
抽煙的朋友~並不是小偷~!我不想躲起來抽煙...


我希望久違的煙灰缸...快在我常去的餐廳出現吧.......

雖然還是非常可惜..這些能抽煙的地方都是戶外,我希望在今年內能推動新法,能讓我們在室內合法吸煙.....
不然夏天到了...在戶外真的很熱呢.....
謝謝大家


附件:
煙防法所有條文 ,供店家和網友參考: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L007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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