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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店九成客人都吸煙 禁煙後除了跟客人諜對諜外 生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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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煙根本是違憲嘛
我們的店九成客人都吸煙
禁煙後除了跟客人諜對諜外
生意也下滑了
那天衛生局來抽檢
問他們對相關法令規定
也講不出個所以然
問他們說那如果客人在廁所偷抽勒
該官員居然回我
那就是我們沒有盡到督導之義務 店家受罰
哈哈哈
我乾脆來請一個廁所管理員
客人去上廁所 叫他先搜身 不然就跟進去
不然罰我 幾張罰單 我們店就倒啦
敝人有小小的意見
講來大家參考參考
根據憲法來說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憲法就有保障人民的生存權 可能人覺得太牽強 那換下一條看看>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台灣抽煙得人不在少數吧 那除了保障不抽煙的人之外 誰來保障抽煙的人社會公益 如22條就說啦 均受憲法保障>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不是說不得以法律限制之ㄇ>
綜上所述 目前的禁煙政策 除了保障不吸煙的人外 對於吸煙的人呢 似乎明顯違憲啦
憲法為最高法 任何法律皆失效
我看大家一起來集結跟大法官申請釋憲
第 24 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
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這裡又說啦 凡公務員違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
民事責任 如果申請釋憲過啦 大家就一起來請國賠 也許也可以請董事基金會幫忙賠一點 反正他們也拿了不少健康捐 應該很有錢吧>
2009年1月17日 下午 05:44:14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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