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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這麼多,然後又讓想抽煙的人又可以隨處買的到煙,說穿了政府只是想多從人民身上多撈一些錢而已,現在想從所得稅跟交通罰單去A人民的錢難度太高了,真的不要人民抽煙就把煙列為一級毒品,販賣及製造者一律死刑,這樣不是很單純了嗎?不用再去爭辯什麼地方能抽,什麼地方不能抽了,還有跟大家說個提外話,吃K他命(拉K)無罪,目前沒有罰則,想在那拉K都可以,比抽煙自由多了~~ 沒抽煙的人可以說聞到煙味很難受,有抽煙的人常被人家當過街老鼠就不難受嗎?每個人都只想要別人來配合他,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說你們這些沒抽煙的人看到人家在抽煙自己是不會閃遠一點嗎?我說的是在戶外大馬路上哦~看過我在抽煙還故意走到我身邊,然後再摀著鼻子瞪我,真的很想給他@$##%^$ 一聞到煙味就要人家全家死光光,一直說有毒,殘害別人的身體健康,會不會太扯了,汽機車廢氣不毒嗎?排油煙機的煙不毒嗎?怎麼沒人去說騎車開車沒有公德心只顧自己爽呢?討厭煙味的人都是聖人,有抽煙的都是台灣下等賤民,那你高興了嗎?政府跟極端反煙者好比是納粹黨,有抽煙的人跟開店做生意的商家就跟猶太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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