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中年女性與他的丈夫被急診處醫師轉介來精神科,理由是她在一個月內自傷自殺多次,把藥物全部吞食,失眠、激動、無法自我控制,已看急診17次了。
她現年50歲,再婚以來,與現任丈夫合作經營小工廠,事業很成功。四個子女,現已唸高中、大學,與公婆的相處也很好,萬事皆順利。直到半年前,意外的與婚前男友重逢,對方立即與太太辦妥離婚手續,期待與她在一起。她向丈夫說明,對這個家已盡心盡力,己有交待,不敢有太多的奢求,只要每週一次半天的自由。卻換來了丈夫的拒絕、打罵、限制打電話、外出等,幾乎是全盤封鎖,並且撂下狠話:再與對方見面,就要結束她的生命。 他們來求助後,除了給予傳統式的支持治療法,鼓勵她忍耐,轉移注意力,加強溝通外,我還肯定她的痛苦有正面意義,有價值,才改變她與丈夫的看法: 我告訴先生:「你會這麼無法忍受太太要求部分的自由,是因為你愛她;你放棄不了她,所以不會因愛她而殺她的。」 我也告訴太太:「妳會失志,失意、自殺、自傷,都是因為妳太愛妳的丈夫、家庭、子女所引起;妳是受不了想要背叛丈夫家庭的念頭,才折磨自己,才自殺。妳愈會自殺,愈代表妳離不開丈夫及對丈夫的忠誠,對丈夫忠誠是好事,那有人為了忠誠而自殺的。」
經過一個多月密集門診治療,這位中年女子與她的丈夫才緩和了急性期傷人或傷己的危險。我想是徹底的支持與肯定及對人性的尊重,使這對夫婦有了一個新的轉機,用不同的思考來看待一個常見的問題。
作者:游文治 現為靜萱療養院副院長暨董氏基金會心理健康促進委員
2002/11/6 上午 11: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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