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姐24歲,憂鬱症第三度發作,自發病以來,食慾下降、失眠、白天躁動不安,思考力判斷力受損,無法繼續工作。母親帶女兒來精神科就診時,忍不住淚流滿面。一向活潑開朗,乖巧認真的女兒為什麼會變成這樣?「醫師啊!你一定要救救她,讓她恢復正常。」女兒在一旁,手支著頭靠在診桌上,母親陳述完後,她微弱的要求醫師:「可不可以讓母親先到外面坐一下,我要單獨跟妳說。」
母親離開診間後,女兒像洩了氣的皮球,趴在診桌上,哽咽的哀求著「醫師,讓我自私一次吧!我真的很不快樂,多呼吸一分鐘,我的痛苦就延長一分鐘,讓這無窮盡的痛苦就此打住,求求你!」經過評估,陳小姐過去並無自殺行為,家族中也沒有成功自殺者,目前雖然反覆出現強烈自殺意念,並無具體的計畫,也沒有合併命令式的幻聽或幻想,在給予她情緒支持後,邀請母親回到診間和女兒簽訂不自殺契約:1.有自殺衝動時先找人說出來。2.沒有告知醫師前不可執行自殺計畫。3.無法執行上述兩點時,盡快到精神科急診求救。並提醒母親注意女兒的行蹤,保持作息的正常,適當的運動,按時服藥,安排好下週回診時間後,母女兩互相攙扶著,悽悽然地離開診間。
接下來兩個月中,母親帶著女兒參加團體心理治療、病友互助團體、宗教聚會,半哄騙半強迫的每天把個案帶到郊外散步半個鐘頭。雖然在各種場合裡,女兒維持一貫的愁苦表情,一語不發。母親按柰住內心的不安與恐懼,堅持帶領女兒出席參與各種可能有幫助的活動。終於兩三個月後,女兒的情況獲得改善,回到公司正常上班。
陳小姐說:「活下來,真好。陽光依舊燦爛,生命充滿光彩。充分感受到父母對我的疼愛,男友對我的呵護,上司對我的信任,以及工作上成就感,這些感受,發病時,完全被剝奪。雖然現實生活中仍多阻礙,我已能坦然面對,迎擊挑戰。我接受自己是憂鬱症患者,不會再自行停藥,配合醫師,遵照醫囑,畢竟能有正常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詹佳真 董氏基金會心理健康促進諮詢委員,中興醫院精神科醫師
2004/12/23 下午 08: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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