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氏給無黨聯盟的一封信!

 

敬愛的  無黨聯盟:

 

貴聯盟過去對民生法案的重視及對社會的貢獻,全民有目共睹。感謝貴聯盟邀請本會出席公聽會,然由於出席者大多是菸品相關產業業者,身為國際菸草控制框架公約聯盟(FCA)一員的我們,將遵照WHO之建議與作法,針對菸商團體採取「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三不原則,故本會無法出席此次公聽會。

 

菸害防制修法自去年二月由行政院提出以來,各利益團體陸續在衛環委員會中提出各種修正版本,衛環委員們在經過了近十個月的激烈討論與折衷妥協後,終於在94年11月9日通過審查,本以為國人健康將受到保障,孰知菸商釋放諸多似是而非之論調,讓菸害防制修法頓時失去了焦點。

 

美國環保總署(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早在1993年已證實二手菸「為A級頭號致癌原」,且科學證據顯示,劃分吸菸區與非吸菸區無法消除二手菸的暴露,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唯一可行有效的方法。全球已有19個國家或地區如此規定,台灣絶非唯一執行FCTC規定的國家。況且根據世新大學民調中心報告,九成二的台灣民眾贊成實施「室內工作及公共場所全面禁菸」;而TVBS與YAHOO合作的網路民調,亦有近八成的民眾贊成「室內全面禁菸、不另設吸菸室」。

 

我們並沒有將菸品視為非法的商品(全世界只有不丹將菸品視為毒品),且相信菸品相關業者大部分都是守法的。基於維護2300萬人民的健康,我們只是希望菸品製造業者和我們一樣,想想菸害對於全民(吸菸者和非吸菸者)健康所造成的嚴重危害,不要再為了製造更大的菸品市場利益,恣意引誘更多人開始吸菸或妨礙群眾的戒菸努力。

 

身為台灣拒菸聯盟的一員,董氏基金會感謝無黨聯盟對董氏的邀請,並且在協商時率先簽署委員會通過的「菸害防制法修正案」;但在菸品製造業者無法認真誠實的思考菸害問題前,我們將秉持WHO的三不原則,不會出席此次公聽會。董氏基金會感謝您給我們機會,也將會尋求適當管道將我們的立場充分說明,化解大家對菸害防制法的疑慮與誤解。

 

敬祝

政躬康泰                       董氏基金會 敬上 9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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