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台灣地區在學之國中、小學生於106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習領域平均成績及日常生活表現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國小生無等第分數者,日常生活表現評語需為正向且無違規事項),且無不良行為。
◎申請資料:
(1)提出參與公益活動之事項與時數證明資料(公益活動時數以105年以後為主)。
(2)參與公益活動照片或資料(請簡要)。
(3)參與公益活動之單位推薦函一封
(4)參與公益活動之心得感想(200字以內,手寫、打字均可)填寫於申請表格。
(5)學校成績單,總分位置煩請標示清楚。
(6)以上相關圖片、文件請裝訂編列或檔名命名清楚編列。
(7)詳細內容請參閱「申請辦法」。
◎備註說明:
(1)本會保留申請辦法修改之權利,如對本辦法及相關規範,有疑義或爭議時,本會擁有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
(2)申請本獎助學金者同意主辦單位基於活動目的,得公佈其得獎者名稱或部分資料於網站。
聯絡人:
董氏基金會
姚慕蘭
電話:(02)2776-6133#158
Email:mulan@jtf.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