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董氏基金會」

 
 
 
 

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於1984年5月19日由董之英先生與嚴道博士共同創立;由嚴道博士任董事長,並以「促進國民身心健康、預防保健重於治療」為宗旨,從事創辦或協助有關國民身心健康之衛生事業,致力於菸害防制、食品營養、心理衛生及器官捐贈等工作,全方位關懷全民身心健康。

創立初期,孫越叔叔與陳淑麗女士便與董氏結緣,成為終身義工,而文化大學林信和教授則任董氏基金會顧問律師。

董氏基金會為華人地區最早全心投入推動菸害防制的非營利組織,專責於菸害防制的政策規劃、教育宣導、媒體傳播、戒菸計劃及國際合作等議題,並促成相關法案之立法、修訂與監督執法。

董氏基金會於1989年創立「亞太地區拒菸協會」(APACT, Asian Pacific Association for the Control of Tobacco),結合亞太各國力量共同對抗跨國菸草公司;早期曾歷經六年共十次的抗議與陳情,美國政府終於在1992年,放棄以301法案要求台灣政府開放更多的菸品廣告及促銷;也曾經過八年的努力,於 1997年完成推動台灣「菸害防制法」的立法與實施;1999年時,成功阻止針對青少年、青少女開發的紅心520「我愛你」果香口味菸品上市;2000年則推動立法、成功開徵5元「菸品健康福利捐」;2005年促成台灣立法院通過批准國際「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簡稱FCTC)後,進一步結合百餘民間團體籌組「台灣拒菸聯盟」,共同推動菸品容器印製警示圖文、室內公共及工作場所全面禁菸等符合國際公約規範之菸害防制修法。

2007 年6月1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然「台灣拒菸聯盟」的五大訴求無法達成,其一,菸品健康福利捐再增加十元,在本次修正中僅增加區區五元;其二,菸品標示禁止使用Mild、Light等誤導性文字,但書不溯既往,這種違反FCTC的國際首創,讓修正案的美意蒙上一層烏雲;其三,規範在菸盒正反面最大表面積刊登60%以上的警示圖文,從提案的60%,協商至50%,又協商降為35%,創下通過此法令國家的最低標準;其四,全面禁止菸品廣告、促銷與贊助,非全面禁止,僅以列舉作部分限制;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室內公共及工作場所全面禁菸,只通過「三人以上室內工作場所全面禁菸」,室內公共場所非全面禁菸,開放但書場所,全面禁菸的理想未能成功,但台灣的菸害防制工作確實已向前邁進一步,2009年1月修正案將開始施行。

二十多年來,就在歷任董事長與執行長的領導、義工們的投入、社會大眾的支持及基金會同仁的努力下,董氏基金會成為極高公信力之拒菸團體,且獲得華人社會的肯定。2002年9月嚴道董事長仙逝,改由賴東明先生擔任董事長,且由當時的執行長葉金川先生繼續帶領團隊前進。目前基金會董事長由逢甲大學前校長黃鎮台教授擔任,執行長由中山大學周逸衡教授擔任。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二十餘年

第一階段 草創時期1984~

  • 1984年5月19日,「董氏基金會」成立。
  • 收集及翻譯國內外相關菸害防制資料。
  • 邀集國內醫界、學界及環保人士共同參與。
  • 孫越叔叔成為董氏基金會義工,公開呼籲「人人有權拒吸二手菸」!

第二階段 社會倡議1987~

    社會運動風起雲湧(1987 ~)

  • 1987 年1月1日起,台灣開放洋菸進口、同時開放菸品廣告及促銷。董氏結合婦幼及環保等21個民間團體成立「中華民國拒菸聯盟」,在「中美菸酒談判」期間持續進行「抗議輸出癌症和死亡」、「勿讓中美友誼『菸』消雲散」之抗議行動。1991年,曾邀請WHO菸害防制顧問茱帝馬凱博士來台,公開為當時的衛生署張博雅署長加油打氣,支持台灣政府抗拒跨國菸商的壓力、堅定菸害防制的立場。
  • 歷經六年共十次的抗議與陳情後,1992年4月8日,「中華民國拒菸聯盟」成功的讓美國貿易談判代表答應:不再以301法案要求台灣政府開放更多的菸品廣告及促銷。
  • 1989年,媒體的見證下,孫越叔叔公開宣誓成為董氏基金會的「終身義工」,並期許今後「只見公益,不見孫越」;隨後人稱阿麗姐的陳淑麗,亦加入「終身義工」的服務行列。
  • 以「中華民國拒菸聯盟」之名拜訪各部會首長,推動政府機關率先禁菸。
  • 向行政院院長郝柏村陳情,獲得當面允諾:「將停止軍中配菸」!1991年,執行數十年的軍中配菸政策,終於走入歷史。


NGO相互扶持與資源共享(1988 ~)

  • 1988~1990年,協助進行募款及宣導,參與香港基督教晨曦會在台灣成立、創辦戒毒村。
  • 1991 年起,與「器官捐贈中心」共同籌措經費及推動「尊重生命、器官捐贈」之理念。首先邀請七大宗教領袖共同公開呼籲信眾支持,並開始發行具「行政院衛生署」字樣之器官捐贈同意卡;1993年「器官捐贈協會」正式成立,1995年更推出國內第一支器捐公益廣告,由孫越叔叔呼籲「我們全家都有一張卡,不是信用卡,不是健保卡,而是器官捐贈同意卡…」。
  • 1992~1993年,積極推廣「骨髓捐贈、尊重生命」理念,將社會大眾共八百萬指定作推動骨髓捐贈之專用款項,轉贈「慈濟醫院骨髓捐贈庫」。

第三階段 國際合作1989~

  • 1989 年,「亞太地區拒菸協會」在台北正式成立,目的是結合亞太各國反菸領袖共同對抗國際菸草商之侵害,並吸取國際菸害防制成功經驗;同年即參與並協助泰國政府對抗美國菸草公司侵害之實際行動。如今APACT已成為頗具規模的國際組織,每2~3年舉行會員大會暨研討會,創辦人嚴道亦被譽為「亞太拒菸之父」。
  • 1996年,與美國癌症協會(簡稱ACS)合作,組團赴美國各華阜各據點進行菸害防制巡迴宣導。
  • 1999年,在台北舉辦「亞太地區拒菸協會」十週年大會,共有來自19個國家的代表們齊聚,針對亞太各國赴美進行跨國菸害訴訟求償的方式及可行性,做深入的探討。
  • 2004年,舉辦國際論壇,與亞太各國拒菸領袖共商:如何促成亞太各國遵守國際「菸草控制框架公約」之規範。
  • 2004年九月,董氏基金會再挑亞太地區的菸害防制工作大樑、榮任APACT主席國;由董氏基金會資深顧問、美國杜蘭大學陳紫郎教授擔任主席,並於2007年10月在台北召開「第八屆亞太地區拒菸大會」。


第四階段 拒菸重點化1990~

少年拒菸(1990年~)

  • 1990年,三十多歲的音樂工作者薛岳罹患癌症,在董氏基金會的安排下,公開倡導國人「尊重生命」的理念。為民間團體的公益廣告可於電視台免費播出之先例。
  • 1991年,發行「拒菸身分證」,共超過二十萬名年輕人索取「拒菸身分證」,帶動「我?歲,我不吸菸」的風潮。
  • 1992年,偶像明星與二千五百位青少年齊聚中正紀念堂,共同拍攝公益廣告與宣誓「向菸說不」!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先生亦親臨現場,表達對菸害防制的支持!
  • 1993年,鑒於美國某牌菸品以卡通造型人物代言及促銷,五年內該品牌青少年使用率自1﹪成長為33﹪,為此商請漫畫家朱德庸義務設計公共場所拒菸代表「徐則林」先生,迎戰跨國菸商的廣告與促銷。
  • 1994年,當紅團體LA Boyz 和徐則林共同宣誓拒菸、傳達「嘸呷菸,阮愜意」。


主題拒菸(1992年~)
配合世界衛生組織(WHO)每年的菸害防制主軸

  • 1992年,5月31日世界禁菸日當天與救國團合作,於全台66個公共場所同時發動簽名、支持「今天不吸菸」行動。
  • 1993年世界禁菸日正式推出現代林則徐-「徐則林」公共場所禁菸代言。
  • 1994年為「媒體拒菸年」,首度全面性結合電視、報紙、雜誌及廣播等共五十個媒體,響應「5月31日世界禁菸日」。
  • 1995年為「女性拒菸年」--
    第一階段:童星郝劭文扮孕婦造型,呼籲孕婦不吸菸且拒吸二手菸。
    第二階段:結合媒體進行女性吸菸原因調查,並邀百位女性舉辦女性吸菸座談。
    第三階段:影星關之琳與老瓊設計的新女性拒菸代表「徐則琳」,聯合推出「健康新主張,拒吸二手菸」。
    第四階段:結合六十位孕婦,集體現身呼籲「拒吸二手菸」。

1996年為「無菸體育及無菸藝文年」;由藝人庾澄慶與台灣職籃選手共同推出「我運動,我不吸菸」及「我創作,我不吸菸」系列文宣;另邀請庾澄慶、陶晶瑩、王偉忠等六名人同台拍攝「拒菸之星對話集」;為台灣第一部寓教於樂的公益拒菸宣導影片,分送各級學校與各大醫療院所。

  

重點禁菸規劃(1995年~)
在室內公共及工作場所未達全面禁菸之前,每年規劃一目標率先全面禁菸。

  • 1995年,發動各航空公司負責人公開宣誓及簽署禁菸協議,讓台灣九大航空公司比國際民航組織之建議還提早一年就率先全面禁菸。
  • 1996年,召集公民營汽車客運負責人,成功協議公車全面禁菸並共同成立檢舉專線。
  • 1997年,舉辦「十大禁菸績優場所」選拔,提供各界參考各行各業的全面禁菸措施及執行配套方法。
  • 1997年,9月19日實施的「菸害防制法」,共4000多家超商負責人公開簽署及宣示張貼「拒賣菸品予未滿18歲者」。


第五階段 政策與法案1997~

-相關法案及政策推動

  • 早在1988年,董氏即以「菸害法草案書」向政府建言:「政府應盡速立法、防制菸害」!立即獲得行政院支持,成立菸害防制跨部會協調會報,研擬菸害防制之立法與相關政策。
  • 1991 年,行政院將「菸害防制法草案」送進立法院,從此董氏基金會為首的「拒菸聯盟」成為立法院請願及街頭運動的常客。歷經多年推動,1997年3月4日「菸害防制法」終於三讀通過、9月19日全面施行。董氏基金會從全力推動菸害防制立法的民間團體,成為監督執法者的角色。
  • 1998 年,前健保局總經理葉金川擔任執行長,結合醫療、社福、教育及婦幼等173個民間團體推動「每包菸品開徵『健康福利捐』至少十元」及「應專款專用於菸害防制及社會福利等」之立法;但因菸商之運作與阻饒,2000年,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條文為開徵五元菸品健康福利捐,且專款專用的菸害防制經費為10%;直至 2002年1月1日正式徵收。
  • 1999年,成功阻止台灣菸酒公司針對年輕及女性族群設計的紅色心型520「我愛妳」果香菸品上市。
  • 2005 年,結合百餘團體再籌組「台灣拒菸聯盟」,提出促請菸品「再加徵10元健康福利捐」等修法;但在衛生部門主軸為「填補健保」之考量、與菸商的強力運作下, 2006年,雖然「菸害防制法修正案」仍滯留立院,但先通過衛生署主導的「菸酒稅法修正案」、再加徵5元健康福利捐(「菸品健康福利捐」總計為10元),且原本10%專用於菸害防制的經費,亦被降為約3%;換言之,政府部門的菸害防制經費從每年的10.5億元,驟降為約6.5億元!

菸害訴訟及政策參與(1998年~)

  • 「人人有權拒吸二手菸」從口號變成行動。協助台北市民吳先生向美籍航空公司提出二手菸害訴訟,為國內首宗因二手菸害求償之司法案件,雖僅達成六萬多元的損害賠償,但以促成最高法院判決「人有不被菸薰之權利」的先例。
  • 鑒於美國境內接二連三成功的菸害訴訟,1999年,在台北召開APACT十週年大會,特邀美國律師團針對亞太各國赴美進行跨國菸害訴訟求償的方式及可行性,做深入的探討。2001年,評估並力促台灣25縣市政府,有全積極赴美向跨國草菸公司菸害求償之行動。
  • 2002 年1月1日,台灣政府正式開始徵收菸品健康福利捐並專款全面推動菸害防制工作之際,董氏基金會結合學者專家、接受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的委託,擬訂首部「台灣五年菸害防制建議」計畫書,其中建議當設置的「戒菸門診」、「0800-63-63-63戒菸專線」及「菸害申訴服務中心」均已實現。


第六階段 二十一世紀的菸害防制計畫~

主動出擊的戒菸計畫

  • 2001年:成龍擔任國際拒菸大使,在台灣、香港、日本、澳洲及美國同步公開呼籲「不吸菸 大自由」;在美國癌症協會的安排下,於7月25日在紐約召開國際記者會。
  • 2002年:台灣首度加入國際Quit & Win「戒菸就贏」比賽,以「不抽菸、來抽六十萬」活動,吸引台灣23,096組吸菸者報名參加、決志戒菸,首創戒菸一年成功率35%的佳績。
  • 2003年:李玟擔任國際拒菸大使,推出「CoCo戒菸有氧運動」,陪伴菸槍度過菸癮難耐。
  • 2004年:以名導演蔡岳勳的戒菸故事及一家人的投入參與,2004Quit & Win以「不抽菸、全家來抽六十萬」為號召,吸引30,967吸菸者家庭參加;而台灣最高獎金60萬得獎者,再獲國際2,500美金獎勵。
  • 2004年:邀集台灣192萬國小學童成為「拒菸小尖兵」、搭配卡通阿皮(A-Pi),共同推動「我家不吸菸運動」!
  • 2005年:配合WHO的2005年世界禁菸日主題,與台灣所有醫學中心及教學醫院合作,共超過十萬名醫療行政人員佩帶勸人戒菸標章,並結合國內十一家電視新聞台主播們,5月31日當天佩帶標章並宣導防制菸害。
  • 2006年: 2006 Quit & Win「戒菸就贏」比賽,因未取得政府部門的資
  • 助,改採民間募款,仍以「不抽菸、全家來抽六十萬」為號召,且鎖定2656所國小學童積極擔任不吸菸見證人、鼓勵家人戒菸,在經費、人力與資源均減半的窘境下,台灣仍有超過17,000組吸菸家庭報名戒菸。

民間團體的定位與倡議

  • 2003~2005 年,成立並執行「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菸害申訴服務中心」,服務目標為幫助民眾解決二手菸害問題、協助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執行並落實菸害防制法、主動蒐證菸商違規菸品廣告及促銷等,執行期間共接獲二千七百多件民眾的申訴及諮詢。為維持民間團體的自主性及該中心已交由更適當機構承攬業務,2006年起,董氏基金會服務重點為:全力幫助民眾解決二手菸害問題!
  • 2005年,結合上百個民間團體籌組「台灣拒菸聯盟」,依「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規範、推動菸害防制修法。「台灣拒菸聯盟」與WHO同步的主要修法訴求為:
    (一)室內工作及公共場所全面禁菸
    (二)菸品容器標示健康警示圖文60%
    (三)全面禁止菸品廣告促銷及贊助
    (四)加徵菸品健康福利捐十元
  • 2007年的「六三禁菸節」,董氏基金會建置推出「華文戒菸網」,提供全球15億華人最完善的菸害資訊與戒菸服務,期盼透過網路無遠弗屆的優勢,與正體字、簡體字的同時使用,幫助全球4億吸菸華人成功戒菸。
  • 在董氏基金會周逸衡執行長的奔走下,成立兩岸四地菸害防制交流委員會,並於2007年10月在台北舉辦「第一屆兩岸四地菸害防制交流研討會」,期盼真正建立起兩岸四地菸害防制的交流機制;2008年起,將由大陸、香港、澳門,每年輪流主辦,讓香港「室內公共及工作場所全面禁菸」的立法與執行,還有董氏基金會二十多年的菸害防制經驗,在大中華地區有更多的交流與助益。


第七階段 現階段的責任與目標~

  • 依 FCTC 規範,進一步監督政府確實執行「菸害防制法」修正案。
  • 透過「亞太地區拒菸協會」的參與,串聯亞太各國力量,共同對抗菸害。
  • 協助台灣民眾解決二手菸害的問題,並為吸菸受害者與家屬爭取權利。
  • 建立積極且有效的鼓勵戒菸方案,讓兩年一次的國際Quit & Win「戒菸就贏」比賽,以「不抽菸,全家來抽六十萬」為號召,成為助人戒菸的社會運動、創造更多的無菸家庭。
  • 建置「華文戒菸網」,透過繁體字、簡體字介面互換與網路的無遠弗屆,增進15億華人的菸害知能,並直接協助4億吸菸華人邁向成功戒菸之路。
  • 舉辦「第一屆兩岸四地菸害防制交流研討會」、真正建立華人社會菸害防制交流機制與學習平台。


◎支持董氏基金會

自從2002年台灣政府開始徵收及運用菸品健康福利捐以來,身為華人社會第一個全心投入菸害防制工作的民間團體,為維持民間團體的自主性及對抗國際菸草公司的行動力,董氏基金會一直努力朝:減少衛生部門之金費補助,轉而向一般企業提案募款及尋求社會大眾之捐款;雖然一路走來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與阻力,但期盼藉由您的支持與捐款,我們可以義無反顧的繼續推動華人社會的菸害防制工作,為華人爭取免於二手菸害的健康人權。

*我要贊助

 

 
 
 
Copyright © 2002 董氏基金會 All Rights Reserved.
Tel : (02)2776-6133   Fax : (02)2752-2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