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完變態心理學的精神病章節,我常會請學生作個選擇題:假如上帝要求你一定要得一種精神病,你會選擇(1)精神分裂症;(2)妄症;(3)躁鬱症。所有學生的選項都是「躁鬱症」。因為前兩者在發病後功能很可能下降;而躁鬱症在「躁期」或「鬱期」消失時,不但情緒可以穩定,而且能力往往可以恢復像以往一樣。
躁鬱症這種疾患的情緒會出現兩個極端「躁(狂發作)期」及「鬱期」。「躁期」的症狀是:一個星期以上情緒過度亢奮、說話速度變快、需要睡眠明顯減少、話多、意念飛躍、注意力分散、痛苦後果活動(譬如亂買東西,隨意與人發生性行為等)等,「鬱期」是情緒低落並伴隨睡眠、飲食、動作、精力、認知功能的障礙等症狀。許多研究亦發現:在躁鬱症發生的初期,壓力會誘發「躁鬱症」的發作,此時若能讓患者「抒解壓力」,往往可延後下一個躁期或鬱期的來臨。
病患的壓力要抒解,主要還得依靠「家屬的支持」。研究發現,若家屬對患者的態度是「仇視、冷漠或過度溺愛」,病患下一次的「躁期」或「鬱期」就會較快來臨,但如果家屬的態度是「友善、接納患者」,躁或鬱期就會較慢發生。因而,在治療躁鬱症的初期,醫生藥物治療是一定要的;而心理師的「壓力抒解的訓練」也該要加在治療的項目上,這不但對病人及家屬好,在長期上也可減少健保的醫療支出。
東吳大學心理系副教授暨董氏基金會心理健康促進委員 張本聖
2003/5/9 下午 07: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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